中国电建西北院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二期光伏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七标段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GNLSGF-FW-2024-05)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已中标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二期光伏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七标段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参与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及白土岗乡境内。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工程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二期光伏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七标段工程项目工程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2.3 服务要求
收集资料、按照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验收要求,开展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电力工程EPC七标段工程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完成临时用地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验收、草原征占用手续及植被恢复方案、草原征占用验收、临时用地手续、线路路径批复办理、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等相关的咨询服务,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评审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全部费用,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响应人需确保本项目通过最终评审且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有效批复文件,最终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批复。
2.4工期要求:甲方提交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于2025年9月20日完成报告提交。具体以总承包项目部通知为准。
2.5 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2.5.1 提交成果: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草原征占用手续及植被恢复方案、线路路径批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复垦验收报告、草原征占用验收报告并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2.5.2 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的所有服务工作成果需通过业主方审核,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完成所需报告及手续办理,且通过评审并获得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
2.5.3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验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咨询服务。
3.1.2 企业资产(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
3.1.3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手续办理服务(包含水土保持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验收)业绩合同至少2个,响应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1.4 企业资信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诚意参与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7月4日~7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2 须同步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链接:******/g/xMrsRLmE/。
4.3未按本公告4.1、4.2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月11日 9时 30 分,地点为线上开标。
5.2 响应文件发送指定邮箱(******),需加密发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7月11日 9时 30 分。
6.2 谈判时间: 2025 年 7月11日10时 30 分。
6.3谈判地点:线上谈判(会议号另行通知)。
6.4 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成交人数量:1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工(商务) 胡工(技术)
电 话:******/ ******
电子邮件:******
十、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