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横沥服务区东区L1-09西区L1-11与L1-08商铺招商公告
一、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横沥服务区东区L1-09西区L1-11与L1-08商铺
2.标的所在地址: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横沥服务区东区、西区
3.标的所在区域:东莞市横沥镇
4.出租类别: 商铺
5.出租用途 :商业
6.出租面积: 534.16 平方米
7.出租面积描述:无
8.免租期限:45天
9.租赁期限/租赁到期时间
租赁到期时间 / 年 / 月 / 日
10.备注:本次招商为承包两对商铺,年租金次年每年递增5%。 其中东区L1-09西区L1-11招商业态为便利店,L1-08招商业态为零售
11.标的使用情况
东区L1-09西区L1-11:占用(自营中)
L1-08:闲置
12.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13.物业管理费:零售、便利店:22元/平方米/月;水电费:按供电、供水部门标准;仓储管理费:A.按600元/间/月收取(18平方米(含)以下);B.按33.3元/平方米/月计收(18平方米以上);装修保证金:小型商铺缴纳 1万元/间、中大型商铺缴纳3万元/间(小型商铺:单边总面积40㎡及以下;中大型商铺:单边总面积40㎡以上)
二、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
1.挂牌价格
66666.67 元/月(总面积)
124.81 元/月(每平方米)
2.价格说明: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次年递增5%,租金为含税价。
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2 天
5.延牌规则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信息发布终结。
6.看样事项
公告期满后,由供应链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其他 公告期内看样,联系方式:张先生 0769-******
7.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该意向方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三、竞价规则
报名截止后,招租方将对收到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在预设竞拍时间后开始出价,一旦有人出价,倒计时将重新开始计时。直至在设定时间内连续无人出价,倒计时结束,竞价环节随即终止。
四、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1.交易保证金:金额 16000 元
2.交纳时间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一天******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
4.交易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84
******银行:******银行寮步支行
5.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方在供应链服务平台完成账号注册,须保证上传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供应链服务平台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意向方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并完成报名;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供应链服务平台组织的交易活动;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均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供应链服务平台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6.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完成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供应链服务平台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收到出租方划转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承租方的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账户,若有剩余部分则由供应链服务平台免息退回承租方。
五、交易条件
(1)资格预审,满足下方第六点的前提下,价高者得。未满足资格者,将无法参与竞价。
(2)承租方须于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3)交易服务费标准: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成交月租金的50%,成交方须于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链服务平台支付交易服务费。
(4)若承租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资格,该承租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供应链服务平台和出租方所有。
(5)项目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情况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交易终止的,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6)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六、意向方资格
1.意向方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2.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供应链服务平台官网(******/)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①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②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①零售:
(1)各地级市城市连锁门店达到5个以上(含5个),或在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达5个以上(含5个)的零售类品牌或单位(如响应单位为品牌加盟方,需提供该品牌相同数量的项目清单及地址);
(2)经营范围不含医药类。
②便利店:
(1)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公示的中国便利TOP100;
(2)各级别城市连锁门店达到10个以上(含10个),且在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2个以上(含2个)的零售类品牌(如响应单位为品牌加盟方,需提供该品牌相同数量的项目清单及地址);
(3)经营范围不含医药类。
承包单位须以意向资料中品牌承包经营。
3.意向方提交材料形式:密封邮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9- ******
******有限公司
4.意向方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前一天17时之前)在供应链服务平台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并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至出租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资料清单如下:
①企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④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⑤零售(L1-08):各地级市城市连锁门店达到5个以上(含5个),或在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达5个以上(含5个)的零售类品牌或单位(如响应单位为品牌加盟方,需提供该品牌相同数量的项目清单及地址)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⑥便利店(东区L1-09西区L1-11):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公示的中国便利TOP100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各级别城市连锁门店达到10个以上(含10个),且在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2个以上(含2个)的零售类品牌(如响应单位为品牌加盟方,需提供该品牌相同数量的项目清单及地址)。
七、成交方需提交材料
(1)本次竞价底价为两对商铺底价,成交方需在确认中标后5个工作日,提供中标价格分配表,L1-08:不得低于16666.67元/月,东区L1-09西区L1-11:不得低于50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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