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宣传推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宣传推介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宣传推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XCG[2025]-01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宣传推介采购项目 | 1.00 | 75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宣传推介采购项目 | 项 | 元 | 750000 | 总价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8:30~12:00时,15: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线上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月港大道21号
邮编:363100
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601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